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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11月13日晚,中梁控股发布公告称,截至2022年9月30日,集团的有息负债总额约人民币285.8亿元,其中境内有息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199.6亿元、境外有息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86.2亿元。

自2021年7月起直至本公告日止,集团主要以自有资金,已向境外债权人归还或回购合共超过12亿美元本金及利息的境外债券或贷款。于2022年5月及6月,公司分别完成两轮对2022年5月票据和2022年7月票据的交换要约,暂时缓解对境外债务的压力。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之日,集团的境外债务(包括境外优先票据和私募贷款)的未偿还本金合共约美元11.8亿(约人民币86.2亿);其中境外优先票据的未偿还本金合共约美元9.3亿(约人民币67.9亿),境外私募贷款的未偿还本金合共约美元2.5亿(约人民币18.3亿)。

公司近期有两笔即将利息到期的境外优先票据,其中一个为2023年4月到期12%优先票据据(2023年4月票据I),未偿还本金总额为2亿美元,其项下一笔金额为1200万美元的利息于2022年10月17日到期应付。公司有30天宽限期支付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支付相关款项。

另外一个为2023年4月到期8.75%优先票据(2023年4月票据II)的未偿还本金总额为2.24亿美元,其项下一笔金额为801.1万美元的利息于2022年10月15日到期应付。公司有30天宽限期支付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支付相关款项。

中梁控股称,公司预期不会在宽限期内支付2023年4月票据I及2023年4月票据II的到期应付利息,为确保公平对待所有境外债务持有人,公司决定暂停支付公司境外债务项下所有应付的本金和利息。

应公司要求,已向联交所提交暂停2023年4月票据I买卖申请,并将自2022年11月14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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