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刚接触50ETF期权交易的投资者而言,期权交易的买方、卖方经常会同股票交易中的买方、卖方产生混淆。在50ETF期权交易中又有什么区别呢?

文章来源,财顺财经


【资料图】

1

50ETF期权交易买方

“期权买方 Call Buyer:又称权利方。亦称期权持有者。通俗来说是交易中买入期权合约的一方,需要支付权利金,也就是购买合约的费用。买进期权未平仓者称为期权多头。在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在支付一笔较小的期权金之后,获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在合约规定的特定时间内,按照事先确定的执行价格向期权卖方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买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

50ETF期权交易卖方

期权卖方(Call Seller/Writer):又称义务方。通俗来说是交易中卖出期权合约的一方,需要向交易所缴纳保证金,以保证能兑付买方的收益。

可以卖出的标的物有:认购期权(看涨期权)和认沽期权(看跌期权)。开仓卖出期权通常称为建立期权空头(Options Short)头寸,建立了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空头头寸的,其交易者即为期权空头;反之,开仓买入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的,其交易者即为期权多头(Options Long)。”

50ETF期权卖方和买方的区别

买方既可以买入认购合约(即后市涨赚钱),又可以买入认沽合约(即后市跌赚钱);

卖方即可以卖出认购合约(不看涨,看跌或者横盘都赚钱),又可以卖出认沽合约(不看跌,看涨或者横盘都赚钱)。这也是为什么说,做卖方的赢面或者说赚钱的概率比买方大,因为在横盘时,卖方也赚钱。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