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4日消息 日前,央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22.6万元。
(图源于央行官网)
公开资料显示,锦程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2月,注册资本3.2亿元,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首批、中西部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由成都银行及马来西亚丰隆银行联合发起成立,主要经营个人耐用消费品分期付款和一般用途消费贷款等业务。
天眼查信息显示,锦程消费金融主要股东包括: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8.8571%;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 ;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Hong Leong Bank Berhad(马来西亚丰隆银行),持股比例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