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所有或租借的由被保险人控制的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设备(硬件)和数据处理媒介(软件)为承保标的的一种保险,其承保风险主要包括所保财产直接物质损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具有一切险的保障特点。什么是设备保险?是以能够有效转嫁机械、电子等相关设备在正常运作中突然发生不可预料的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能够减少企业在事故中所产生的设备维修费、设备更换费等财产损失,是一种具有针对的财产保险。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指按照法规律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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