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一则针对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人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利安人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17年3月20日至3月30日,利安人寿通过线下填写投保单、线下收缴保费、业务管理部手工录单的方式销售“多利宝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涉及保费20,097.3万元。上述业务未通过利安人寿自营网络平台销售,也未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但公司在业务投保单上“业务销售渠道”记载为“网销”,“代理人姓名”记载为“网络销售”,“代理人代码”记载为“632W10100”(江苏分公司的虚拟销售代码)。2017年4月11日,利安人寿向原保监会上报“2017年3月寿险公司互联网保险统计表”,将上述业务记载为“自营网络平台-保险公司”。

时任新渠道部副总经理汤伟负责公司网销业务,互联网统计数据填报由其审批上报,对提供虚假报告报表负有直接责任。

综上,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利安人寿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汤伟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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