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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跨境投资便利化水平再度提升。记者从上海QFLP外汇新政扩围宣传培训会上获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印发《关于临港新片区部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的通知》,上海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 QFLP )试点外汇管理新政由临港新片区扩大至上海市全市。

2022年初,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改革试点,在资本项下推出了9项改革措施,其中支持股权基金跨境投资,开展QFLP试点便是其中的重要一项。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表示,此次将临港新片区 QFLP 外汇新政进一步推广至上海市全辖,是外汇局持续规范和完善 QFLP 试点业务,推动股权基金跨境投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的又一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了上海在全国外汇改革中先行先试、示范带动的功能作用,为全国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试制度、探新路积累经验。

本次扩围的 QFLP 试点外汇管理改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拓宽了 QFLP 募集的境外资金境内支出范围。允许 QFLP 通过股权、债权等形式在境内开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外的各类投资活动(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具体包括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债,可作为上市公司原股东参与配股等。

二是简化外汇登记,资金进出自由、汇兑便利。同一管理企业负责的不同基金之间可灵活调剂使用额度; QFLP 试点规模实行余额管理,外国投资者可在登记额度内自由汇出、入本金参与试点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符合条件的外汇资金入境后可直接结汇;试点业务项下无需办理试点基金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境内被投资企业接受再投资外汇登记,两者均无需开立结汇待支付账户等。

三是 QFLP 试点基金组织形式灵活。试点基金可采用公司制、合伙制和契约制等组织形式。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QFLP试点是全球资金投资境内的重要渠道,也是上海提升国际化水平,建设全球资管中心的重要抓手。当前,上海处于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关键时期,正是吸引外资,推动更多优质资金通过QFLP试点支持科创、绿色、数字等实体经济发展的好时机。此次试点新政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扩大至全市,将进一步提高上海跨境投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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