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示,拟取消一批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包括内蒙古富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代伟信息有限公司和河南鑫之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33家收单外包服务机构。

据悉,为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促进收单市场健康发展,经监管部门同意,2020年8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建立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机制,对外包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组织收单外包机构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根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取消备案的情形分为主动取消强制取消两种。《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备案的外包机构可自愿向协会递交取消备案申请;第二十四条规定,已备案的外包机构出现10种情形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将取消其备案,并在协会网站进行通报,涉嫌违规且情节严重的,移交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机构处理。


【资料图】

被强制取消备案的10种情形分别为:

● 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法处罚的;

● 因违规经营外包业务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

● 被纳入协会收单外包机构黑名单的;

● 被协会认定违规经营外包业务,且情节特别严重的;

● 拒不配合协会现场或非现场检查的;

● 申请备案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隐瞒重大事实的;

● 外包机构发生《办法》第18条所述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发生变更后90个自然日内未向协会报告的;

● 备案有效期届满前未重新提出备案申请的;

● 失联超过90个自然日以上的(失联是指协会工作人员通过外包机构预留的联系方式不能与外包机构取得联系,或在外包机构登记的营业地址不能找到该机构);

● 协会认为应当取消备案的其他情形。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相关工作人士介绍,外包机构取消备案后,2年内或无法重新提交备案申请。根据规定,被协会按照规定取消备案的外包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2年内再次申请备案或重新注册企业后申请备案开展收单外包业务的,协会将不予备案

记者 于晗

实习编辑 王梦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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