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保和减额交清的区别是什么?

减保和减额交清的区别在于减保是指当投保人不想承担或无法承担高额的保费时,就可以选择减少保险的保额来少交一部分保费,而后续可以继续享受保障。减额交清是指当投保人不想承担或无法承担高额的保费时,将保险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和利息后的余额后,作为一次缴清这份保单剩下的全部保险费,不过保单的保额也相应减少,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简单来说,就是减保之后,投保人仍需缴纳保费,而减额交清则不用交保费,因为保费已经一次缴纳完毕了,另外不管是减保还是减额交清,减少的保额是无法再提高的,投保人要考虑清楚。

除了减保和减额交清外,保险比较常见的权益还包括保单贷款,保单贷款就是投保人通过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但前提是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像短期意外险和健康险,由于没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很低,这些保险是无法申请保单贷款的,保单贷款额度按保单现金价值一定比例计算,最高不会超过现金价值的80%,贷款期限一般是6个月。

保单如何申请减保?

如果投保人需要办理减保手续的话,需要按照如下步骤办理:

1、申请办理减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减保,需征得投保人书面同意(或投保单位的书面证明),并明确表示减保金由谁领取。

2、减保申请应于缴费对应日前一个月提出,如当期保费已缴纳,则不受理减保的申请。

3、减保后主附险年总保费不得低于300元。

4、减保应在合同生效两周年后进行,否则无现金价值。

5、这两种情况不予办理减保,发生伤残医疗赔付的保单和已进入生存领取期的保单。

6、减保需要准备的相关文件: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投保人的身份证;委托被保险人办理减保的,还需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团体业务可由投保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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