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5周年。6月5日至6日,2023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推进更多重大平台、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携手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对照这些要求,当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两大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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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关键性制度协同水平还有待提升。

一方面,当前长三角地区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跨区域共享,以及就业、养老等方面待遇的跨区域互认还不够,非户籍人口与户籍人口还不能享有同等待遇,且不少公共服务政策掌握于省级行政部门,毗邻的区县层级缺乏相应权限;另一方面,长三角区域内的户籍、税收、土地等关键性制度协同有待进一步突破,涉农、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的关联互涉性政策制定还未实现充分有效对接。

第二,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是当前推进长三角更多重大平台、重大项目落地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因此,亟待推进人才、技术、信息、数据、资金、信用等全领域的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特别是,加强人才、信用等关键性要素的跨区域共享互认。2021年实施的《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干部交流工作合作备忘录》,积极探索与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干部交流机制,但对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管理人才等其他类型人才缺乏共享互认的相关制度。同时,当前长三角地区在信用方面的共享互认,主要是在食品安全监管和环保等领域共享执法信息及工作联动沟通等,其他应用领域的“黑名单”数据共享互认还不足,特别是省市层面还缺乏整体性信用体系的共享互认。

鉴于以上两大方面瓶颈,首先要加强政策协同,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一方面,着力推进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跨区域共享以及就业、养老等方面待遇跨区域互认,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呼声较高的非户籍人口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待遇、异地认证、异地社保养老等公共服务共享问题,加快跨区域公共服务制度的对接融合步伐。另一方面,逐步推进长三角地区基层考核、户籍、税收、土地等政策制定的全过程磋商对话机制,加强涉农、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的关联互涉性政策制定对接,统一民生政策的执行时间和执行标准,增强跨区域民生政策的兼容性和一致性。此外,研究制定关联互涉性政策清单,确定区域政策制度及其政策一体化的规范标准,循序推进、分阶段实施,逐步解决由于区域制度、法规、政策不一致造成的问题和不便。

其次,要分阶段、分领域,逐步推进跨区域全领域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其一,重点围绕技术、信息、数据等生产要素,制定出台实施办法,推进科技创新类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其二,依托长三角大数据建设,进一步建立三省一市整体层面的跨区域信用体系共享互认机制,扩大“黑名单”共享面和应用领域,推动建立长三角统一的公共信用管理制度,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公共信用体系。其三,分步制定出台《长三角地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办法》和《长三角地区人才共享互认办法》,加快专业技术人才和其他类型人才跨区域共享互认步伐,突破由于行政区划、户籍隶属导致的长三角各省市在人才考核评价标准、任职资格条件、认定标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分阶段、分类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型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多种类型人才在长三角地区跨区域共享互认。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政府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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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周丹旎

本文作者:陈光普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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