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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9月8日,据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近日发布《丽水市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接续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政策》提出,取消"房票"限制。取消原政策中"房票"票面金额在单套住宅成交价(含附属用房和车位)的占比不得超过50%的限制。

《政策》提出,人才购房补贴前置发放。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在购买市区(莲都区、丽水开发区)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时,可申请"人才购房补贴"前置发放,用于购房首付。

此外,《政策》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7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35万元上调为40万元。职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上调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上调为30万元。同时取消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恢复办理商转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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