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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3月3日,东方雨虹发布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东方雨虹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郑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兴业银行郑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方雨虹")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东方雨虹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北京银行西安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东方雨虹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富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北京银行富阳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告显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雨虹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66744.12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95%。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4172.93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9%;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571.19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6%。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91744.12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90%。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19172.93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14%;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2571.19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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