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量采购

带量采购是在药品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所谓带量采购(也可以称之为量价挂钩),就是在药品集中采购中明确采购数量,在同一质量层次的基础上,企业根据具体的采购量进行报价,通过市场发现机制,产生性价比较高的中标结果,从而节约更多的医保基金。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要求,药品集中采购的价格应当综合考虑采购数量、回款时间的长短以及配送半径路程等要素,一般情况下,药品价格会随着采购数量的增大、回款时间及配送半径的缩短而降低。基于此种原理,在药品集中采购实施过程中,应把采购需求集中起来,通过以“量”换“价”的方式,达到合理降低药品价格的目的。一方面,带量采购可以给药品生产企业明确的销售承诺和预期,从而便于企业对生产成本进行控制,继而在一定程度上让利于患者。另一方面,有助于推动药品采购流程的完善,减少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以量换价,回归药品招标采购的本意,最终达到医保基金降低总体药费支出的效果。

我国对药品带量采购的提法最早出现于2009年,上海市闵行区公立医疗机构深化药品管理改革的建议方案要求实施药品采购”三个挂钩“,即量价挂钩,款价挂钩和货价挂钩,这也是最初的药品带量采购概念。国办发〔2015〕7号及国卫药政发〔2015〕70号,明确提出了分类采购和带量采购的思路,要求药品招标采购中应引入“量”的概念,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

二、带量采购的规则

(1)国家组织,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国家有关部门拟定基本政策、范围和要求,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成立试点城市联盟。

(2)联盟采购,以上海、北京、重庆、天津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的公立医院为带量采购的主体。第二、第三批次以全国省区组成采购联盟。同时采购工作委托给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及阳光采购平台。

(3)采购品种,根据已批准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目录和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目录,经联采办会议通过以及咨询专家,确定采购品种及采购总量。原则上以通过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为依据,包括所有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4)采购周期,集中采购以开始执行日起计算一年就是12个月为一个周期。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出现缺口部分仍按招投标时的中选价格进行采购,直至一个采购周期结束。

(5)采购形式:“4+7试点带量采购”的政策规定,在3家及以上的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入围中标企业为2家的,不构成充分竞争,采取议价采购的方式,入围中标企业只有1家的,由于缺乏竞争,采取谈判采购。3家及以上采取更低价中标的方式。

三、带量采购产生背景

(1)机制问题

我国医药产业经历了多年发展,制度设计也在逐步完善。但是医药产业中的弊病依然长期存在,比如以往的招标过程中只招标价格而不确定招标量,药企没有明确的销量目标,不利于药品价格的下降。其次是竞争不够,仿制药与原研药还有较大的差距,在技术水平上没有并驾齐驱,没能形成充分竞争,原研药价格居高不下,我国大部分原研药的价格普遍高于邻国水平。三是采购分散。采购主体多样化,采购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没有形成合力,难以形成一个统一的话语权强的市场买方。四是政策缺乏协同。支付部门、采购部门、结算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没有完整统一的协调机制,难以发挥协同效应,中间环节效率较低。

(2)环境变化

2018年,我国药品集中采购的制度环境进一步完善,取得质的突破。一是仿制药一致性评审工作大力推进,其中部分仿制药与原研药质量水平逐步接近,为与国际药企之间的竞争提供了有利基础。二是国家和 *** 以患者为出发点,实施了一系列救急救命药品的降价组合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使得百姓对于药品降价的呼声越来也强,整体舆论效应较强,人们对能够使用医保购买更多廉价的仿制药关注度更高。这几点变化为国家层面组织带量采购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3)医保控费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推进,慢性病用药、肿瘤用药的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新上市的高价肿瘤药成为了老百姓的救命药,也成了“返贫药”。国家为了增加人民的幸福感和社会福利,快速布局新上市的高价肿瘤药纳入国家医保,医保基金的压力随着增大,迫切需要节流,因此必须从仿制药入手破局。其次是国家利用医保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我国药企离开舒适区,朝着创新药的发展方向进发,通过医保基金导流的逼迫企业走向研发创新道路。

四、带量采购的意义

(1)对买方及患者

消费者剩余是衡量消费者福利的重要指标。社会上整体产业的社会整体福利等于消费者剩余加上生产者剩余之和。根据消费者剩余公式,消费者剩余等于买者愿意支付的更高价格减去买者的实际支付价格。这里面患者或者药品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就是医保方通过带量采购为患者获得的更低价格。

由于供应商(药企)之间参与竞标,首先需要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如果不能获得一致性评价就等同于直接出局。在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后,还需要参与到竞标中,按照新政规则必须对产品大幅降价,才能在招标中获胜,由于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在,企业一旦中标后销量大幅提升,中标企业依然有利可图,而丢标企业亏损严重。整体的价格战导致大幅降价到市场均衡价格以下,,因而使得消费者剩余大幅提高。

(2)对医药企业

仿制药一致性评审快速推进,医药行业分析人士指出,质量升级的倒逼之下,我国4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中,可能会有三分之一遭遇市场淘汰。而在带量采购降价刚性约束、质量提高的双重压力之下,这一进程或者将加快到来。随着带量采购的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未来低端仿制药进入薄利时代,高技术壁垒的仿制药和广阔前景的创新药将成为药企的研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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