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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20时50分,志丹县公安局旦八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称:“自己六岁孩子从家里走出,一个多小时没有回家,自己寻找未果,希望派出所能够帮助寻找”。 

接警民警立即向王某询问孩子的体貌特征,并汇报派出所领导,指派全体民辅警立即以王某家为中心,分组展开寻找。21时14分一组民警寻找至派出所门口路段时,看见一个男子领着一个小孩往派出所方向走去,小孩体貌特征与走失小孩高度相似。经询问,该刘姓男子称:“自己在旦八镇万家超市门口碰见小孩一个人在路上行走非常危险,问不出小孩家住哪里,准备将孩子送到派出所”。民警及时通知王某,并将小孩送到王某家中,王某看到孩子找回后激动的对民警和刘姓男子连连致谢! 

志丹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带幼儿时,一定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尽量让孩子始终在自己的视线范围,避免出现走失或危险情况发生,如果走失或者危险情况发生,一定要及时报警向民警求助。 

编辑: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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