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将于7月1日起全面实施。


(相关资料图)

5月8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表示,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此外,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图源:官方

中汽协认为,国六实施公告发布将助力汽车市场稳步恢复。该项政策措施是生态环境部本着助企纾困的原则,结合当前市场形势,经过充分论证,继2022年底优化轻型车车型拓展原则之后,再次给行业带来实质性纾困解忧的具体体现。

多方曾呼吁延期实施国六b

此前,业内曾多方呼吁延迟国六b排放标准的执行。

乘联会分析报告曾提出给国六老库存车设定缓冲期。报告称,"稳消费仍需政策引导。国六b不带RDE车型使用上没有任何的差异,但不一定满足动态环保标准。在近期大促销潮中,要稳定市场预期,因此建议对老库存的清理设立缓冲期,防止激进的价格信息对市场带来不必要的干扰。"

3月30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组织召开部分汽车主机厂参加的国六b切换情况座谈会。参会企业建议,对于进入流通端的于2023年6月30日前生产下线的车辆,建议国家给予6~12个月的销售过渡期。

图源:全联车商(现已删除)

全联车商也于3月底发文,呼吁适当延后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执行时间。其认为,如果7月1日全面执行国六b排放标准,汽车经销商将难以全面消化现有库存。截至发稿,该文章已删除。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新能源汽车分会秘书长章弘对财经网汽车表示,呼吁延长国六a销售过渡期不失为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协调好发展和环保的步履节奏,是今后培育健康成熟的汽车市场的唯一出路。

汽车排放标准逐步提高

为适应汽车保有量高速增长过程中环境保护的需要,自1989年发布《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来,国内已先后数次提高轻型汽车排放标准。

公开资料显示,轻型汽车国五标准于2018年正式实施。

2016年12月,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明确要求国六标准的实施分为A、B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6a限值要求。第二阶段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6b限值要求。

据悉,相比国六a,国六b要求汽油车CO下降29%,THC(总烃)下降50%,NMHC(非甲烷总烃)下降49%,NOx下降42%,PM下降33%,PN和N2O不变,排放限值要求全面看齐甚至超过国际标准。届时市场中不符合国六b排放标准的库存车辆无法满足排放要求,将不能完成车辆登记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据中汽协数据,截至2023年1月底,不满足RDE要求的库存车辆超过189万辆,含已采购部件的库存超过200万辆。

据中信证券,国六b和国六a相比,在排放标准和测试标准上都更加严格,尤其是新增对汽车实际行驶排放进行检测的RDE测试。国六a阶段中RDE仅监测并报告结果,国六b(即2023年7月1日开始)为正式实施RDE测试。虽然主流车企在技术上早早就按照国六b阶段进行了技术储备,但由于实测场景较实验室相对复杂,RDE测试对零部件厂商和主机厂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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