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发生在浙江金华,母女俩疑因插队被阻止后发飙狂怼男子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现场母女俩狰狞面孔不忍直视,视频中俩女子对着男子疯狂指责,恨不得要吃下该男子,并声称"我们不是好惹的!"


(资料图片)

据了解,当天景区内人山人海,游客们都在有序的排队。这时候一对母女突然插到了一位白衣男子的前面。随后,白衣男子拉了一下前面插队的这对母女,结果老太太直接扬言:"拉我干什么,凭什么拉我"!

据报道,白衣小伙认为母女是插队,但对方表示自己没插队,说自己这是连卡通道。有网友解释称,"连卡通道"就是这对母女排错队了,想平移过去这个队伍。

此后,后面排队的一位男士选择拍了视频发到网上,视频随即大火,瞬间在网上引起了争议。"我就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等词条冲上热搜。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事件热度不断升高,两女子的头像也被做成漫画、表情包大肆流传。在电商平台上搜索"插队""车贴"等关键词,能够搜到以两女子的漫画图为主题的汽车贴纸等。

两女子被做成漫画是否侵犯其相关权益?据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艳军对媒体解释,一些网友认为车贴上用的是漫画,又不是当事人的照片,因此不会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民法典》第1018条明确规定: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彭艳军解释,肖像最核心的要素是可识别性,肖像绝非只包括民事主体的正面面部形象或者真人形象,在具备可识别性时的侧脸、背影、漫画等均可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插队两女子的卡通漫画已经具备明显的可识别性了,因此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

彭艳军指出,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无论漫画车贴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

互联网观察者认为,如果漫画车贴对肖像权构成了侵权,电商平台应该立即停止销售此类产品,并将侵权的产品下架,与卖家联系并要求其停止销售此类产品。另外,电商平台应该建立更为严格的审核制度,加强对卖家的审核,避免类似侵权行为的发生。

还有部分网友认为,事件一直发酵乃至两位女游客被做成了恶搞表情包,甚至个人信息都被一一扒出,这种"全网声讨"的行为和审判很粗糙,处罚也随意,对于一个人的伤害是真实的,甚至可能成为一种社会暴力行为。

网友认为,不同人在不同场景下的情绪差异很大,伴随疲惫、烦躁等状况下更容易发生矛盾,对于事件更合理的做法可能是线下处理——当面沟通,或是请景区介入。

彭艳军通过媒体呼吁,广大网民应理性看待这一事件,对不遵守社会规则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但做成漫画车贴,形成"人人喊打"的网暴之势,实属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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