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资本市场讯,12月8日,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设定考核指标,贝因美收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变相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

资料显示,2021年12月4日,贝因美披露《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显示,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以4.5元/股受让回购的股份不超过248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23%,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2月26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2010.12万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解锁,未设定业绩考核指标。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贝因美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其一,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补充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定价依据、定价方式及其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及理由以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其二,结合问题1的回复,说明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是否低于回购股份均价,如是,请说明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的基本原则。

其三,说明员工持股计划未设定考核指标的原因及合理性,能否达到贝因美《草案》中提及的"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的目的,是否存在变相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其四,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自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是否同时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是,请补充披露相关人员参加目的、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开资料显示,贝因美成立于1999年,公司主要从事婴幼儿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兼零售,公司于2011年登陆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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