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了套期会计的基本情况和分类,套期会计核心分为两类:

1. 公允价值套期:锁定账面上已有的/已签订合同预期将来会持有的东西的公允价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 现金流量套期:锁定未来极可能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的金额

今天就来说说公允价值套期的会计处理,简单概括为一句话就是:

两条腿走路,同时确认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对冲效果。

任他八面来风,我自岿然不动,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被锁定得死死的。

举个例子,

我开的木木公司账面上有大量的铜,账面价值100万,公允价值110万,为了规避它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签订了期货合同。

2021年1月,铜价没有变化,铜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为0;

2021年2月,铜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上涨为2.5万,铜存货的公允价值下跌了2.5万;

2021年3月,铜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下跌了1.5万,铜存货的公允价值上涨了1.5万。

你看,是不是形成了完美对冲?

账面存货价值下跌时,期货市场在赚钱;

账面存货价值上涨时,期货市场在赔钱。

一亏一赚,刚好相抵。

有老铁问了,存货要以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该如何体现呢?

你说的没错,如果铜一直体现为存货,那确实是要按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来计量的,贸然将存货用公允价值计量是名不正言不顺,准则也不会允许。

就像当年甄嬛回宫,当时的甄嬛又是罪臣之女,又是废妃,如果还是以莞嫔迎回宫中,免不了各种流言蜚语,为了堵住悠悠之口,胖橘给她抬旗换名改封号,把屈辱的废妃回宫变为为大清祈福的熹妃荣耀归来,来让这一切名正言顺。

往日暗沉不可追,明日之路光明灿烂。

无独有偶,我们会计中也有这样的操作。

把“库存商品”转入“被套期项目”中,“被套期项目”是个专为套期会计而生的会计科目,是可以用公允价值计量的。

于是,在2021年1月开始套期时,

借: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铜 100万

贷:库存商品-铜 100万

从此铜不再是“库存商品-铜”,而是钮祜禄铜,oh不对,是“被套期项目-铜”。

2021年2月:

分别记录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套期工具-铜期货合同 2.5万

贷:套期损益 2.5万

借:套期损益 2.5万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铜 2.5万

套期损益增加2.5万,又减少2.5万,一增一减,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2021年3月:

同理,仍然是同时记录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套期损益 1.5万

贷:套期工具——铜期货合同 1.5万

借: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铜 1.5万

贷:套期损益 1.5万

等到出售铜时,售价109万,于是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 1 09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9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99万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铜 99万

再结算铜的期货合同:

借:银行存款 1万

贷:套期工具——铜期货合同 1万

在这样的套期下,出售铜的毛利就是109-99=10万;

而如果不做公允价值套期的话,售价仍然是109万,账面价值是100万,出售的毛利就变成了109-100=9万。

各位老铁学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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