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吃惊啊!320万买“理财产品”,最后只剩下2190元,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件事和我们每个人的钱袋,切身相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看完这个视频!

最近两天,我们看到北京有多名投资者,通过银行理财经理介绍购买的私募基金产品,但最终投资的钱有去无回,作为投资者,他们坚决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可是,这事有这么简单吗?

钱出去了,再回来还有那么容易吗?

其中,就有一位姓焦的女士,前后一共投资了320万,最终经过诉讼等各方的渠道,仅仅追回2190元的执行款,本来她只是一个定期存款的老客户,可是经不住银行理财经理的推销,

他告诉焦女士,这是银行一个特别好的理财项目,安全又保险,借助银行的噱头,推荐她购买。

当时承诺的收益是,每年13%,按说这收益也不算太高啊!明显可以接受!可是,可是,你别忘记一个点!

这个私募基金,一般都是股票混合型的,看看现在的大环境,股市一路下跌,再好的基金也会亏得抬不起头的!

还是那句话“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永远记住,高收益必然会伴随着高风险!很多银行的理财经理给你推销前,告诉你百分百没问题,银行职员为了佣金,拼命推销理财与保险产品,向客户推荐时只讲收益,不讲风险,误导或诱导我们的广大民众购买。

可是,一旦出事,也就是有问题的时候,这个所为的安全基金,却变成了私募基金或者是保险产品的时候,有句河南老话说的不错,(quo你)没商量!

此时,银行就会将责任撇清,说是客户经理的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这就是你被高收益所动,最终却失了身!

对于钱的事,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能片面追求理财的高收益,我们要分清什么是存款?什么是理财投资!千万不能忽略这背后的高风险,

最后,一句你经常听过的一句话:卖者尽责,买者自负!

多么公正明了的一句格言,而我们看到的却是,卖者不尽责,买者不想负责!

对此,你有什么感慨?不妨评论区留言,与我们一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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