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3月29日,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被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辽0905执恢35号,执行标的为人民222.21万元。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3日,注册资本为5.37亿人民,法定代表人为王显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火力发电;供暖,供汽;循环水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技术服务;粉煤灰、金属材料、热水(非饮用水)、机电设备的备品备件、橡胶制品、建材、仪器仪表销售;机电设备加工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油泥处理、污泥处理、煤炭销售;粉煤灰综合利用及技术开发,房屋出租,住宿、餐饮、会议、洗染服务;日用百货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洞察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该公司由金山股份(600396)持股,占比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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