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消费者发现

一度销售火爆、

承诺可以在隔离期间

予以投保人相应经济补偿的“隔离险”

开始陆续下架

具体情况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理赔不易投诉不断

多款“隔离险”下架

所谓“隔离险”“防疫险”

大多是一年期以内的意外险

触发理赔条件后

保险公司以津贴形式

进行经济补偿

记者发现

大家关于“隔离险”的投诉

集中在“被隔离却没有产生理赔”

“退保手续费高昂”

“理赔证明材料苛刻无法提供”

“强制购买”等

不久前

上海银保监局提醒称

部分“隔离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中约定

被保险人虽被集中隔离

但未自费支付隔离费用的

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

另外

投保前已疑似感染

或已收到通知要求隔离的、

保险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所在地区

被列为国家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等情况

均可能属于责任免除情况

消费者需清楚理解后再投保

浙江消费者 王女士:“一个密接跟我同车厢,然后就被隔离了,之后去理赔保险,他们拒绝理赔,说我一个证明不够,但我的证明是当地卫健委开的,后来我在保险平台投诉,没人处理。”

目前

市面上一些隔离险的售价

一般在59元至89元之间

在理赔范围内消费者

能得到每天约200元的补偿

也有不少消费者反映

在买保险的时候

销售人员并没有将保险细则详细告知

保费低赔付率高

保险公司放手“隔离险”

除了投诉率高

大量的理赔申请给保险机构带来压力

也是“隔离险”下架的重要原因

业内人士说

前期为开拓市场

各保险机构都把“隔离险”产品

的保费压得很低

“隔离险”产品的盈利状况并不好

某保险公司业务合伙人 鄢佳:”推高了赔付率,当下现实情况与以前产品设计时的风控不符合,为了控制风险不得不将这类产品下架。”

法律人士告诉记者

“隔离险”作为一种新型保险

应当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芦云:“隔离险是一个新的保险产品,最关注的免赔的条件,是一个新的尝试,所以就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的设计上,要符合《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其实这些年来

市面上新奇险种不少

涉及领域也十分宽泛

只有想不到

没有“保”不到

注重颜值、非常爱美?

长痘痘险:在投保后,如果被保人在指定时间内脸上长了痘痘,就可获得赔偿。

养生达人、把控细节?

忘穿秋裤险:被保人冬天被冻伤、感冒或是出现下雪摔伤等意外伤害伤残,以及意外门急诊和住院等,产生的医疗费用在一定金额内由保险公司赔偿。

情感大事、需要护航?

恋爱险:这类产品,在购买后的指定时间段内,投保人与指定被保险人领取结婚证,便可获得实物或者现金补助。

除了个人生活

大到娱乐活动、社会焦点

小到天气晴雨、空气质量

保险依旧充满存在感

空气质量堪忧?

雾霾险:这类产品将风险赔偿与空气污染指数挂钩,对雾霾天气以及因雾霾致病住院给予赔偿。

娃很调皮?

孩子惹祸险:这类保险产品,实际上就是“监护人责任险”。父母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承担由被保险人(父母)的监护对象(孩子)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偶像“塌房”

明星恋爱险:这类产品会承诺某明星与其女(男)友如果在指定时间后仍保持恋爱关系,被保人即可获赔。

消费者想“避雷”

需注意以下几点

要看保险产品中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是否存在经济联系,并且该联系是否为法律所承认。比如“明星恋爱险”这类保险,投保人与明星恋爱事件并不存在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所以这款产品存在极大风险。

务必要选择有资质的保险公司,在购买保险产品前看清告知事项和免责条约,深入了解产品内容。如果看不懂保险条款,可以向保险公司询问免责范围,保险公司有义务告知投保人产品的保障范围与免责范围。

要综合考虑自身的需求、目的,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切忌因跟风盲目购买。另外,也要养成购买保险后核对保单、妥善保存保单的习惯。

保险公司创新业务无可厚非

但必须以遵纪守法

保障投保人合法权益为前提

一味借热点营销敛财

招牌恐难“保”住

来源:央视财经、法治日报、广东共青团

编辑:冯晓蕾

责编:薛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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