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0日星期日,阳光控股在今日华冕财富线上投资者会上,提出实物、现金、债转股、信托受益权兑付等一揽子兑付方案,用于兑付的实物资产包对投资余额覆盖不低于1.5倍。
据悉,目前华冕财富已完成理财产品34%兑付,还有25.4%处于兑付流程中,这两部分占整体规模59.4%。华冕财富表示,未兑付部分会坚持以“不逃废债、不躺平”为基本原则,将落实资产包落地执行,尽快完成全体投资人完全兑付。
虽然媒体报道的很好,但是据投资者线上沟通会的实际情况来看,情况并不是很好,好好的投资者沟通会被质疑“放录音”;同时出台的新的兑付方案再次推翻之前的“166”兑付计划,其诚信受到质疑。
(GD通过录音转文本,整理了此次方案的内容,时间有限,语句未仔细整理,各位看官多多理解)。
此次沟通会,提出债转股、债转股权、收益权兑付、实物资产兑付、现金兑付、信托收益权兑付等一揽子综合方案。方案说明如下:
一、原兑付方案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二、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即2022年3月20日起,所有未到期投资者均提前到期,所有投资均自2022年3月20日起停止计息。
三、三大兑付方式。
1、债转股及债转股权收益权方式兑付。截至本方案发布之投资人所持投资剩余本息对应的股权转化为持有集团拥有股权的公司是股权或股权收益权。地产项目的股权或该方式兑付的投资人。后期可通过直接或间接以所持公司股份上市、项目出售、项目利润分配等方式实现退出;
2、实物资产兑付截至本方案发布之日,投资人所持投资剩余本息对应的债权转化为房地产类实物资产,将持续提供实物资产供投资人选择。实物业态包括住宅、公寓、商铺、车位、别墅等;
3、现金兑付,集团将特定资产处置净回笼款的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本方案的现金兑付。具体方案如下:
(1)总投资本金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投资人,集团全额兑付投资本金,利息不再支付;
(2)原合同约定投资到期日当天届满,70岁含70岁以上高龄投资人到期兑付本10%的本金。在实物资产兑付或特定债转股、债转股权收益权兑付过程中,需另行支付首付款或投资款,集团再行支付不超过所投资抵扣本金的20%,专项用于缴纳该等首付款或投资款。高龄投资人上述现金兑付金额合计不超过其投资本金的30%;
(3)除上述一二两款之外的投资人在实物资产兑付或特定债转股、债转股权收益权兑付过程中,需另行支付首付款或投资款的。集团按照不超过所抵扣投资本金的10%且单人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兑付现金。专项用于缴纳该等首付款或投资款;
(4)原兑付方案中已经兑付的现金计入上述现金兑付金额,没有兑付现金的投资款均按本方案执行;
(5)特定资产处置预计在3~6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实际完成期限为准,待该特定资产回笼款到位后,启动本方案的现金兑付;
(6)对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投资群体提供一定量纾困基金。
除上述三项兑付方案外,还有信托收益权兑付;设置财产型信托将集团拥有一定的股权、债权、物权收益权等资产打包进入财产型信托;以该信托产品的收益专项用于投资人的投资款兑付;对未能通过上述兑付方式退出的投资人,采用信托收益权的方式进行退出,微信公众号地产八卦。
2022年3月18日,阳光城发布关于公司境内公开市场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称,未能按期支付境外债券利息,致使公司债务融资工具“17 阳光城 MTN001”、“ 17 阳光城MTN004”、“ 20 阳光城MTN001”、“ 20 阳光城 MTN003”加速到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获得对上述加速到期债券交叉保护条款的豁免,即未能足额偿付上述加速到期债券累计本息合计 50.28 亿元。
3月11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2022年和2024年票据的未偿付本金金额分别为1.059亿美元和3亿美元,公司尚未支付2022年票据本息(2月20日到期)以及尚未于30天宽限期内(2月4日)支付2024年票据的利息。
福建阳光集团表示,由于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和金融业监管规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诸多因素的不利影响,公司正面临短暂的现金流问题。由于上述两支债券的未偿付可能会触发公司其他现有离岸融资项目的加速偿还。
表示正在评估资产和预期现金流,制定整体重组计划;将继续与2022年和2024年票据持有人保持积极和持续的沟通,将继续密切监察此事的发展,如有进展,则会作出进一步公告。